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,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本市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1年1月29日24时起,每吨分别提高75元和70元;89号汽油由每升5.71元调整为5.76元,提高0.05元;92号汽油由每升6.10元调整为6.16元,提高0.06元;95号汽油由每升6.49元调整为6.56元,提高0.07元;0号柴油由每升5.75元调整为5.81元,提高0.06元(具体价格见附件)。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本市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配送的,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(最高零售价格的1%)确定。
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,实行明码标价,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,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。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1年1月29日
附件
北京市汽、柴油价格表
品名
最高批发价格
最高零售价格
配送制,元/吨
非配送制,元/吨
元/吨
元/升
89号汽油
7370
7293
7670
5.76
92号汽油
7830
7749
8130
6.16
95号汽油
8290
8204
8590
6.56
0号柴油
6410
6343
6710
5.81
-10号柴油
6813
6741
7113
6.16
-20号柴油
7148
7074
7448
6.45
-35号柴油
7417
7339
7717
6.68
注: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;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,分以下四舍五入。